关于开展校外教学点2021年上半年工作检查的通知

2021年07月01日 10:04  点击:[]

各教学站点: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的通知教职成〔2020〕228号文件要求,我校对校外教学点工作进行日常检查,要求如下:

一、开展一次继续教育合作办学领域安全稳定和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各站点重点排查合作办学行为是否存在合作方不能履约而给学校带来的安全稳定风险,特别是涉及学生群体表达利益诉求可能产生的风险隐患;是否存在不组织课程教学的现象;是否存在有组织的代看课代学习、代写论文、代考试现象;试卷等档案材料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在考试中存在有组织的集体舞弊事件;是否存在收取电子教材费、代收学费、超前收费的现象;通过排查,进一步建立责任清单,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防止引发安全稳定事故和廉政风险。

重点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落实河南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把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作为重点,进行全覆盖、拉网式的检查”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一把手负总责”原则,各单位要迅速行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把消防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立即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排查消防安全风险,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检查重点:

1. 教学、办公等场所是否乱堆杂物,占用楼道、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是否存在违规搭建,挤占、锁闭消防疏散通道等。

2. 如果有培训学员宿舍,是否存在违章大功率电器、人走断电、私拉乱接和楼道等公共区域是否乱堆杂物、乱挂衣物等现象;

3. 如果学员学生餐厅,是否存在用电、用气规范安全、消防设备是否完好、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堵塞、挤占消防空间等。

4. 是否存在电动车违规充电;是否存在电动车进入建筑物等。

注意事项

1.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同时附上2021年招生宣传工作建议,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招生办邮箱,截止时间7月4日。

2.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报告单列,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到招生办邮箱,同时附上当地主管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等消防资料。

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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