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和《关于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和专家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2〕4号)文件精神,自2022年起所有学士学位论文均须上传至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接受教育部和教育厅的随机抽检,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高校分类考核、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为进一步做好2023届毕业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论文的质量,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工作中期检查
各学院于2023年3月24日-3月31日对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简称毕业论文,下同)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保证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论文任务。
1.中期检查的主要任务:检查学院毕业论文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并解决遇到的情况和问题,为做好后期工作奠定基础。
2.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
(1)学生的开题情况、开题报告完成情况、学生学风情况、写作规范及工作进度(文献综述、外文文献翻译、论文资料收集、周志填写、参考文献等情况)、工作进程中出现的问题等;
(2)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小组的前期组织、毕业论文教学条件提供、毕业论文教学管理工作中发现问题的解决情况;
(3)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论文情况(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次,与学生交流讨论,检查学生工作进度和质量),并填写《中期检查表》 ,其中“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不少于100字;
(4)学生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过程材料的填报情况(包括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外文翻译等)。
3.中期检查的形式
本次检查采用学生自查、专业检查、学院抽查的方式进行。
(1)学生自查。先由学生自查,正文交指导老师审核,指导老师通过维普论文系统填写检查结果。
(2)专业自查。学院各专业根据学生自查表,对专业学生论文进展及存在问题作深入检查,并提出整改要求。
(3)学院抽查。学院应组建2023届毕业论文中期检查组,于3月31日前对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汇总表、学生自查表及抽查学生材料进行全面检查。关注选题(重点关注选题是否紧扣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否可作进一步优化)、调研论证、文献搜集、分析计算、结构设计、创新见解、论文撰写等方面内容,对毕业论文的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二、全文总相似比检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的要求,为加强我校本科生学术道德建设、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经研究,决定继续对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进行全文总相似比检测。
(一)检测对象
按照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安排,以毕业论文(含毕业设计说明书,下同)形式作为毕业创作成果的,在答辩之前均须进行全文总相似比检测。
(二)检测结果认定
2023届毕业论文检测系统引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检测结果以检测报告中全文总相似比为准,中文撰写的全文总相似比不超过20%,外文撰写的全文总相似比不超过15%。
(三)检测系统及流程
1.为方便毕业生进行论文检测,学校统一采购了“维普论文检测”服务,每名毕业生可以免费检测两次。检测的账号为本人学号,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后六位,操作流程见附件。
2.检测内容为毕业论文正文部分,从摘要开始,到结束语为止,不包含参考文献(参考文献也可不去除,系统会自动屏蔽,不影响检测值)。
3.检测两次后相似比仍超过20%的论文,可自愿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或其他论文检测系统进行自费检测。
4.本科生毕业论文检测报告应在提交论文定稿时,随论文一并提交给指导教师,经指导教师确认后,方可进入毕业论文评阅环节。
三、毕业论文答辩
1.各学院应成立毕业论文答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规定》进行,确定领导小组名单,成立答辩委员会(委员数量不少于7人),布置毕业论文答辩工作任务,制定答辩方案。
2.将答辩具体安排公布在学院显眼位置和学院网站,内容包括学生姓名、论文题目、指导教师、答辩时间、地点等,以便学生查看。每答辩组老师成员数量为单数且一般不少于5人。
3.答辩前须通过毕业论文检测,未检测或检测不通过的不予安排答辩;检测报告须经指导教师确认,未经指导老师确认的,不得参加答辩。检测报告须装入毕业论文档案袋妥善保管。答辩后毕业论文若有修改,须同时提交答辩前的检测报告和修改后的检测报告。
4.答辩前须完成指导和评阅。指导教师意见、评阅教师意见须结合学生毕业论文题目和内容出具针对性的意见,忌出具套路式意见,意见最后须说明是否同意答辩。
答辩情况应有详细纪录。在答辩过程中应确保答辩效果,做好答辩记录,并将答辩成绩综合评定表、答辩过程记录表及其他材料(如线上答辩视频、音频、图片等资料)做好归档;
5.各学院所有批次答辩时间均须安排在5月20日前(含5月20日,下同),学院可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情况组织多次答辩。
四、毕业论文评优
学校将统一编印《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汇编》(以下简称《汇编》),优秀论文从学院评审意见为“优秀”的本科毕业论文中产生。请指导教师认真审核,做好文字校对和质量把关工作,保证论文内容立论科学,观点准确;格式规范,图表、符号、计量单位等符合国家标准;标点符号规范、无误,文字简练、语句流畅。
1.评优对象。学校开展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工作,2023届本科毕业生皆可申报。
2.推荐程序。各专业向学院推荐院级优秀论文,学院组织评审认定。从院级优秀中按照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参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标准》择优向学校推荐。对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应严格进行检测工作,检测结果附在论文后,将电子和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于5月27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对于申请参加评优的毕业论文,如材料不符合学校要求,将取消评优资格。
3.评优标准。学院优秀毕业论文比例不超过5%,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5%,应尽可能覆盖每个专业;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5%。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进行评审,评选出校级优秀论文,评选标准参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标准》,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根据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评审结果按照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限额依次推荐。
对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和学生,颁发获奖证书并赠送优秀毕业论文集1册。
五、材料归档
1.成绩系统录入时间。各学院在5月20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完成成绩录入。
2.相关材料归档时间。5月26日-6月17日。
各学院应建立健全本单位学士学位授予质量保障与监督体系,加强学生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督促指导教师履职尽责,把好毕业论文质量关,确保我校毕业论文整体质量。对于在河南省学位论文抽检中连续出现问题学位论文的学院,学校将对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进行责任追究。
教务处
2023年3月24日
(初审/李玲 复审/赵新亮 终审/王自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