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要求,严格落实论文查重和抽检制度,确保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决定开展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2-2023学年获得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含辅修学士学位)。重点抽查下列情况的毕业论文:综合成绩等级为中等及以下;选题与学生专业疑似不太相符;一级标题数量为3及以下;论文正文页数为10以下;指导老师认为质量存疑需检查;其他情况等。
二、检查内容
结合往年省学位论文抽检专家审查意见,本次专项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选题:与学生专业相关程度,深度与范围(是否过大、空)。
2.中英文摘要:规范性,是否体现论文主要研究内容。
3.论文结构:逻辑性,与论文标题相关性,文题是否相符,写作内容是否饱满(一级标题数量是否低于4)。
4.实验方法/研究方法:方法是否合理。
5.论点:有无论据支撑,有无数据来源等。
三、检查安排
(一)学院自检(6月2日前)
1.各学院组织毕业论文质量自查,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自查工作。
2.学院在自查的基础上,形成自查总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毕业论文整体数量及重点抽查数量;毕业论文的整体水平与质量;毕业论文的质量保障和监控措施;毕业论文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后提高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意见与措施等。往年教育厅抽检出现问题学位论文的学院需另提供重点抽检论文名单及抽检论文。
(二)学校抽查(6月3日前)
1.教务处随机抽查近三年出现问题学位论文的学院/专业毕业论文。
2.抽查内容包括:复制比检测和质量检查。复制比检测由教务处通过维普毕业论文检测系统,对抽查学生的论文终稿进行检测(学院可选择线下提交或毕业论文系统提交,线下提交电子文档内容包括题目、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附录和参考文献(不含封面、致谢)。命名格式:专业+学号+姓名+论文(设计)题目,如通信工程+2019002544+张三+应用研究)。质量检查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组织专家评审,专家撰写质量评审意见。
四、检查结果认定及处理
(一)总相似比检测结果认定及处理
1.总相似比检测超过30%的毕业论文,则认定学生的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学生延期毕业。
2.25%≤总相似比≤30%的毕业论文,若两名专家均评定为“合格”或“合格,需修改通过”,则学生需按评审意见修改论文,其毕业论文成绩降一等级处理。若有专家评定为“不合格”,则认定学生的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
3.20%≤总相似比≤25%的毕业论文,发送评审专家,根据专家质量评审意见修改,修改合格后毕业论文成绩等级不变。
4.专家评定需修改的论文,学生修改后均须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维持原成绩或者降一等级处理。
(二)质量评审结果认定及处理
1.两名专家一致评定为“合格”的论文,则抽检通过。
2一名或两名专家评定为“合格”需修改通过的论文,由指导老师指导学生酌情参考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论文,修改后的论文由原评阅老师和答辩组老师审议通过后方可维持原成绩等级。完成时间:6月3日前。
3.一名专家评定为“不合格”的论文,由指导老师重审学生论文,结合专家评审意见指导学生修改。修改后的论文由学院学位委员会审议维持原成绩等级或者降一等级处理。完成时间:6月5日前。
4.两名专家均评定为“不合格”的论文,则认定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学生延期毕业。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3年5月29
(初审/李玲 复审/赵高丽 终审/杨宾峰、孔晓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