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注意用词规范、言语精练,以120字为宜。本科生培养目标的表述不能出现“坚实的、系统的、坚实宽广的”等词。
2.控制学分在170~180之间,学时不能超出规定学时数100学时。如确实不能控制学分、学时,请向教务处书面解释原因(以专门论证报告的形式备案)。
3.个别学院存在与专业目录上规定的核心课程、实验、实践环节不对应的现象。如果确实不能对照,请向教务处书面解释不对照的原因(以专门论证报告的形式备案)。
4.核心课程应以开课的逻辑顺序列出;个别学院核心课程总数大于15门,需要精简;对于分两个学期开设的核心课程,均应用*标出。
5.各学院,尤其是艺术学院,需要注意每门课每周平均周学时须小于10学时;全学程平均每周22学时左右。低年级课程安排从紧,一、二年级周学时原则不能超过28学时。个别学院存在大小学期现象,请向教务处递交第3稿时,另附表格,说明各学期平均周学时的安排情况。
6.学院没有按二级学科打通学科教育平台课程,尤其是专业基础课程。
7.注意检查公共课的适应学科、课程编码、开课学期、学时的正确性(重点检查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大学语文、数学类、教师口语等课程)。
8.个别学院存在数学类课程、大学物理类等公共课高选或低选的现象,请确认不是误选。
9.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周学时大于/等于4学时的,需要增加一节周学时,以保证课时数。缺课少于8学时的一般不再追加学时。
10.个别学院把核心课程列为任选课程,核心课程必须为必修课。
11.个别学院的课程编码没有严格区分课程性质,尤其是任选课与学科交叉课的课程性质错误较多。
12.“专业教育平台”中的必修课请调整至“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内,“专业领域课”内全部列为任选课程。
13.任选课程的学分总数应为学生应修学分数的1.5倍左右,在“专业领域课、教师教育课、学科交叉课”中需要注意开设课程的门数。
14.个别学院存在学期漏排现象,半个学期没安排课程与实习。
15.各学院自主调整毕业设计(论文)为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不能再以毕业设计(论文)形式出现。
16.为防止微格教学时间安排上的冲突,建议各师范专业微格教学时间周次安排为:普高生在第六学期,对口生在第七学期,农科专业在学期上段,理工类专业在学期中段,经管文体在学期下段。
17.严格控制培养方案的模板格式,包括字体与行间距。个别的方案可适当调整行间距,保证每专业培养方案不超过4页内容。
18.课程结构体系中学分、学时分配、毕业最低学分要求的表格稍作调整,请各专业对应调整。各学院请在上周一(9月9日)上午将培养方案终稿2份及其他上交材料交至教务处教研室曹文峰。
附1: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中指出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十六条 高等学历教育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
高等学历教育应当符合下列学业标准:
(一)专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和初步能力;
(二)本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硕士研究生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相应的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博士研究生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相应的技能和方法,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附2:
植物保护专业(师范)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比较系统的职业教育与植物保护学相关学科、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具有必要的***基本技能,具有本专业职业教育、生产、行政管理和科学研究等初步工作能力的中等职教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