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本科专业教学大纲的通知
各学院:
教学大纲是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编选教材、组织教学、考核学生、评价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过程的统一,决定对我校本科专业教学大纲进行全面修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教学大纲的基本原则
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
教学大纲的修订要准确贯彻培养方案所体现的教育理念和人才培养目标,将培养目标落实在相应的课程教学中。应依据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在对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充分吸收科学技术的进步与教学改革中取得的成果,设计课程知识、能力、素质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学时分配等的基本要求等。
2.课程内容体系整体优化
教学大纲的修订要根据学科体系和教育规律,构建课程的教学内容体系,注重学科结构的整体优化和课程之间的优化组合。根据培养目标中对知识、能力、素质的整体需要,处理好课程之间的衔接与分工、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之间的联系和配合,注意分析各课程对培养目标的贡献度。防止单纯追求单一课程体系的系统完整,造成课程之间内容的重复,或整个教育体系中某一环节教学内容的遗漏现象。
3.突出实践创新能力培养
教学大纲的编制应根据科学技术的进步与产业链的延长,理论联系实际,综合考虑专业能力培养的各个环节,注重对学生听、说、读、写等综合实践能力的培养。提倡教学方式与方法变改,倡导课程考核方式的变革,增大平时考核的比重,突出学生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统筹安排理论教学、实验、实习、社会调查等教学形式在教学大纲中的比重。
4.注重学生个性与适应性
教学大纲要体现培养目标的统一性和学生个性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明确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要求,更要通过学生自学、反思、讨论等活动安排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要充分考虑学生的不同学习基础,确定适合学生的课程基本要求和广度、深度、难度适当的教学内容,突出人才培养的个性特点。
二、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与格式
1.教学大纲的修订以2013年修订的《修订本科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为依据,修订范围为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设置的主要教学环节,包括课程教学大纲(包括实验教学大纲)、实习环节教学大纲等两部分。课程教学大纲包括通识教育平台、学科教育平台、专业教育平台和拓展教育平台的所有课程;实习教学大纲包括课程实习、课程设计、生产实习、技能训练、教育实习、毕业实习、学年论文、毕业设计/论文等独立设置的实践环节。
2.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包括性质和任务、教学内容与要求、学时分配、考核方式、建议教材、教学参考书与推荐网站、大纲说明等。
3.教学大纲力求文字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避免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术语或定义;教学大纲的格式应采用规定的统一格式(详见附件);电子文档要按中文格式撰写,标题、序号、标点符号、计量单位等应当使用规范。
三、修订教学大纲的组织管理
1.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在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和监督下,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各学院负责本单位承担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成立以院长为组长,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教学秘书、教师代表组成的教学大纲编写组,负责此项工作的部署、协调。及时分析和解决修订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保证教学大纲的修订质量。
3.全校的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公共课程、教师教育课程程、公选课与学科交叉课程的教学大纲由教务处负责组织编制、论证、审核。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程、专业任选课程由课程承担学院组织编制、论证、审核,其中,由外单位开设的课程大纲由课程承担学院牵头,征求专业所在学院意见后组织编写、论证,审定后归至专业所在学院,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
4.教学大纲由各学院组织教研室编写,教研室主任负责,课程组全体教师共同修订。教研室要安排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一般应主讲该门课程或指导实习三遍以上,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执笔,形成教学大纲的初稿,交教研室集体讨论确定。
5.各学院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或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对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在对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修订,需要注意相关课程间的衔接与分工,对课程内容进行必要的删减、增新、合并和重组,避免课程内容的重复或遗漏。
6.教学大纲由课程承担学院组织编制,由学院、学校统一论证、管理和印发。
7.修订的教学大纲,经教研室教师讨论、教研室主任审阅、教学副院长审核批准、教务处审查后方可执行。
四、修订教学大纲的具体要求
1.课程编码不同的课程一般要制订不同的教学大纲,中的课程名称、学时、课程性质、课程编码等必须与培养方案中一致。对于课程编码不同,课程名称、课程目标与教学内容相近的课程,可以共用一份大纲,但须注明其差异性。
2.教学大纲的编写应充分考虑专业、生源、学生学习基础的差异,分层次制订教学大纲。公共基础课可针对不同专业制订不同的课程教学大纲。大学英语的课程教学大纲中应加强听、说、读、写、译等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并对学前教育、旅游管理、对外汉语等专业有所体现。
3. 公共基础课、学科公共课、教师教育课由教务处组织编写;其余课程由各学院组织编写;需要由外单位开课的课程,请学生所在的学院提出课程要求,由开课学院组织编写。
4. 教学大纲的印刷将采用Word排版,为保证排版印刷质量,请严格按照格式要求(见附件1)撰写。
5.为了保证教学大纲的修订质量,各学院要认真组织论证和审稿。教学大纲必须经由执笔人以外的其他教师审阅、教研室主任审阅和学院安排的专人审阅三个阶段方可定稿。
6.教务处负责协调跨学院课程/实习大纲的编写工作。请各学院于10月8日上午将跨学院承担的课程(学校统一开出的公共课除外)、实习、学科交叉课的相关信息(见附件2)纸质稿2份交教务处教研室,并将电子稿发至jykpyfa@163.com信箱。
7.教学大纲的印刷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公共基础课、学科公共课、教师教育课、公共选修课、学科交叉课由教务处组织论证。各学院于2013年10月31日以前完成教学大纲的初稿,教学大纲纸质稿2份交教务处教研室,并将电子稿发至jykpyfa@163.com信箱。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领域课由课程承担学院负责组织论证,具体初稿完成时间、论证方式、审稿等工作安排由各学院自行确定,要求于2013年11月31日之前完成修订,并教学大纲纸质稿2份交教务处教研室,并将电子稿发至jykpyfa@163.com信箱。
附件1:教学大纲的撰写格式与要求
附件2:2013培养方案中跨学院承担课程汇总表
教务处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