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4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函〔2024〕310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任务及限额
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教育部聘请并领导的非常设学术机构性质的专家组织,接受教育部的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价、服务等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推荐工作。
1.按照教育部、教育厅通知要求,我校推荐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及分委员会的专家不超过1人(同一专家可同时推荐专业 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此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的专家)。推荐的所有专家中,45岁及以下的比例不低于30%。
2.各单位推荐专家时,应标注是否推荐其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监督委员,如推荐其担任主任委员,可额外推荐1名 相应的秘书长人选(不占学校推荐1名专家限额指标)。
二、任职条件及要求
要按照教育部有关任职条件和推荐办法,严格把关,着力推荐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教学能力强、有竞争力、业内认可度高的专家委员人选。
(一)高等学校专家的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师德高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
3.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 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够保证参与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一人不能在多个教学指导委员会任职。
5.身体健康,具有胜任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身心条件。鼓励推荐45岁及以下专家和女性专家加入教学指导委员会。
6.专项工作指导委员会专家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二)主任委员及秘书长任职条件
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含分委员会)主任委员、秘书长原则上应为高校专家。
(三)委员专业及工作背景条件
推荐综合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需具有本科专业管理相关经历;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课程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需具有相关专业背景、专项工作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需要有较丰富的相关工作经历经验。
三、材料报送
1.推荐各单位要对所推荐的专家相关信息认真核实,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2.请于2024年6月5日前将本单位的推荐汇总表EXCEL版及专家推荐信息表(附件2)WORD版,发送至jyk#hist.edu.cn,发送时将#替换成@。专家推荐信息表纸质版提交至行政楼406。
联系人:黄文 联系电话:3040246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2.专家推荐信息表
3.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6月4日
(初审/黄文 复审/侯宏皎 终审/杨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