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一流创新生态的决策部署,引导和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增强创新思维、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科技创新“头羊”典型,引领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成果推广等方面的科技创新活动,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校园文化氛围,学校决定组织大学生“创新之星”遴选,参加第三届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包括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学素养。
(二)热爱科学,在学习上富有创新精神,乐于学术钻研,有科学实践能力,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方面成绩突出。
(三)创新意识强,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具有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对行业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四)科研创新成效突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五)除具备上述(一)至(四)基本条件外,至少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创业计划大赛、课外科技作品大赛并获二等奖(含)以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创新创业赛事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有明显示范带头作用。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科技或专业论文。
3.参加省级以上组织的各类科技竞赛活动,并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4.依托创新创业科研项目获得专利权。
5.为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创意设计方案、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并受到好评者。
6.有科研创新成果并被相关企业采纳转化,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三、工作安排
(一)学院初选
限额推荐,每个学院最多推荐1名学生作为“创新之星”候选人。各学院要严格对照评选标准组织本院学生报名,并进行材料审核、初选。推荐人选要突出先进性和代表性,确保把在科研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时间:2024年5月8日至5月13日。
(二)学校遴选
教务处协同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校团委等部门,通过材料复审、专家评审等环节,最终确定第三届“创新之星”获奖名单,并按照名次择优推荐2名学生作为“创新之星”候选人报省教育厅,参与第三届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评选。
(三)表彰奖励
学校将对第三届“创新之星”颁发荣誉证书;省教育厅对入选人员进行通报,并对每位“创新之星”获得者奖励资助。同时,将在省教育厅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新闻报道宣传。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把评选工作作为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重要举措,广泛发动、积极组织,按限额择优推荐。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提升政策的知晓度,把评选过程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良好机会,成为学生自愿参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过程,在学校掀起科研创新和社会实践的热潮。
2.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充分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请各学院于5月13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教务处(行政楼40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sjk#hist.edu.cn(发送时请把“#”替换为“@”),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段东秀 联系电话:3693067
附件:
1.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遴选推荐表
2.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校团委
2024年5月8日
(初审/段东秀 复审/赵高丽 终审/杨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