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一流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校发字〔2023〕59 号)和《“百泉金课”建设实施方案》(校发字〔2024〕31号,附件1)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启动首批“百泉金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学校教学工程项目建设质量,依据国家级一流课程建设标准,整合优质师资资源,完善专业课程体系,建设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金课”,形成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一流本科课程体系,增强学生学习的实效性和创造力,特遴选和建设一批“百泉金课”。
二、申报与推荐
(一)推荐数量
1.每个专业限推荐1门课程。所推荐课程须为纳入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专业核心课程、专业学科基础课程。
2.承担有面向学校多个专业开设的通识必修课、大类平台课(公共基础课)、教师教育课的专业,可再推荐1门课程。所推荐课程须为纳入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相应课程。
3.已经获批立项为省级及其以上等级的一流本科课程(含学校已认定的校级重点培育一流课程)、精品在线课、各类示范课、课程思政样板课的课程不再推荐申报。
(二)推荐条件
1.申报推荐课程须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2024年7月20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在教学内容、模式、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
2.课程负责人所在学院党委须对课程内容的政治性、导向性等进行审查。
3.课程团队成员要求:任课教师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百泉金课”的申报。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的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三、建设目标及内容
“百泉金课”建设周期为3年,具体建设要求如下:
(一)优化课程团队结构。强化与国内外著名高校的师资交流,构建分层次、分专业特长的课程团队。鼓励课程团队从科学前沿、基础理论、实践训练、学业拓展等环节进行分工,全面提升课程质量。
(二)加强课程思政引领。将思想价值引领贯穿于教学全过程。修订教学大纲,根据课程所属学科性质特点,结合教学内容实际,明确思想政治教育的拓展重点、融入载体、教学方法等,同步制作新课件。
(三)提升课程内容挑战度。提升课程“挑战度”,将学科研究新进展、实践发展新经验、社会需求新变化纳入课程,增强课程内容的“高阶性”“创新性”。
(四)深化教学模式融合创新。主动适应高等教育的新形势,在学校课程数字化建设与管理平台建设完整课程,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积极探索新形态、数字化、AI赋能课程建设,推动课堂教学从“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的转变,加强研究性、项目化、探究式、参与式教学,推广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改革;体现课堂教学模式和方法的先进性和互动性。
(五)完善课程考核形式。丰富考核形式,建立以激发学习动力和专业志趣为着力点的评价制度。加强对学生课堂内外、线上线下学习的评价,有序推进“教考分离”,鼓励开展非标准答案考试,提高过程性评价在学业考核成绩中的比重,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思维的创造性,展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六)打造精品教学资源。完成课程全部内容录制,并在教学平台展示和推广。鼓励团队教师编写符合教学要求、具有我校特色高水平的“金课”配套教材;重视电子教材、授课录像、网络课件、案例库、试题库、参考资料等在线课程资源建设与积累,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自主学习资源。
四、项目实施
“百泉金课”项目的实施分为教学单位推荐、学校评审立项、教学实施、中期检查、评价验收五个阶段。
(一)教学单位推荐
教学单位是课程建设和质量保障的主体,要根据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限额自主确定推荐课程,组织完成相关课程申报材料的初审与提交,并支持教师完成课程持续建设。
(二)学校评审立项
课程中心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课程进行评审认定。
(三)教学实施
任课教师从下一学期(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始,须在课程数字化建设与管理平台上逐步建设完整课程,高标准、严要求实施课程教学,通过课程数字化建设与管理平台做好教学过程记录,以备达成性评价时举证。课程中心将协调学院,安排督导、专家共同对课程实施过程进行观测。
(四)中期检查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课程建设情况实时进行中期检查,对于课程建设内容不符合规定、进展慢、质量低的课程实施退出机制。
(五)评价验收
建设期满后,课程中心聘请专家通过评审系统对课程提供的课程建设效果及过程性材料进行评审验收。
五、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
(一)强化建设责任。学院要统筹做好课程建设规划,建立学院课程建设支持和激励机制,支持“百泉金课”建设。
(二)经费资助。获批百泉金课的课程每门课程给予5-7万元经费资助,资助经费分期拨付。鼓励各学院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配套。
(三)动态管理。学校将对认定立项建设课程的实际应用、教学效果和共享等进行跟踪监测。对于未持续更新完善,或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出现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将启动退出机制。
(四)引领示范。相关课程一经认定,须同意开放所有课堂教学环节,切实发挥在全校课堂教学中的引领示范效应。
六、材料提交
(一)申报材料
报送材料包括:(1)“百泉金课”申报书(附件2)(PDF格式);(2)4节课堂教学实录(章节可不连续),编码为:H.264/AVC,封装格式为:*.MP4格式,单个视频不超过400M。(3)与课堂教学实录视频配套相关材料,包括:参赛课程的教学大纲,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内容对应的教案和课件。(4)其他佐证材料(PDF格式)。
(二)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5月23日中午12:00前将以下纸质材料:《“百泉金课”申报书》(附件2,一份)、配套材料(一份)、其它佐证材料(一份)、《“百泉金课”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份,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课程建设管理科407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书、视频、配套材料、佐证材料、WORD版汇总表)用U盘拷贝。
联系人:龚婷,联系电话:3040579。
请各单位按照时间要求提交并报送申报材料,逾期未完成的视为放弃。
教务处
2024年4月29日
(初审/龚婷 复审/苏喜庆 终审/杨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