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新农科建设目标任务,服务高质量涉农人才培养,充分发挥教材建设在提高农业农村人才培养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关于开展全国高等农林院校“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学(教专委)发〔2024〕1号),决定开展“十四五”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价值引领,育人为本。牢牢把握教材建设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充分发挥教材铸魂育人、关键支撑、固本培元、文化交流等功能和作用,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新时代“三农”人才。
2.坚持质量为重,锤炼精品。牢固树立精品意识,遴选学风严谨、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的学科带头人,全面提升教材建设的品质与品位,打造一批满足学科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要求、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精品教材。
3.坚持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牢记高等农林教育强农兴农使命担当,立足农林复合型人才培养,重点建设体现学科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的新农科教材,突出培育和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农业强国建设需求和未来全球农业发展需要。
4.坚持改革创新,融合发展。紧跟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大趋势,加快数字教材等新形态教材建设。加强教材与课程协同建设,线上与线下紧密结合,围绕在线开放课程和混合式教学模式,推动教材内容与形式的更新迭代。
二、建设管理
(一)单位推荐
教材由学院统一推荐不接收个人递交的材料。各单位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和通知要求,在本单位内部做好教材遴选组织与论证工作,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建设目标择优推荐教材。
规划教材建设通知及相关材料可在全国农业教育教材网(http://www.qgnyjc.com)下载。
三、推荐要求
(一)教材范围
1.本次推荐的教材包括计划新编教材、计划修订教材和成书三类。其中,以成书形式推荐的应为2021年1月(含)以后出版(以版权页信息为准)的教材。
2.本科层次的教材分为普通本科和应用型本科两个类型。推荐教材包括耕读教育教材、通识课程教材、公共基础课程教材、专业课程教材(含理论课程教材和实验实践课程教材)。
3.已经列入首批普通高等教育农业农村部“十四五”规划教材的选题不在本次推荐范围之内。
(二)编写人员
1.教材第一负责人须由本单位专任教师担任,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教学经验丰富,鼓励教学名师、高水平专家参加教材建设。
2.教材实行主编负责制。教材编写团队要吸纳全国不同地区院校和相关培养单位优势力量,体现权威性和代表性。
(三)材料要求
1.计划新编教材须另附编写大纲以及讲义或样章。
2.计划修订教材须另附修订说明、修订大纲以及原教材。因特殊原因更换主编的须附原教材主编授权委托书。
3.成书须另附样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4.推荐材料中注明有数字化教学资源的须另附资源简介和资源演示版或资源链接网址等。
5.教材第一负责人应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的政审表(附件2)。
(四)注意事项
同一课程的所有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等)视为1种,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视为1种。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推荐,同一丛书号的教材不得拆分推荐。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请于2024年5月26日前将纸质材料:(1)《全国高等农林院校“十四五”规划教材推荐表》(一式两份)(2)《教材第一负责人政审表》(一式一份)(3)材料要求中所列佐证材料及其他材料(一式一份)送至行政楼903。每种教材材料单独装袋。同时提交电子材料。
联系人:岳庆玲 电话:3040535
教务处
2024年4月28
(初审/岳庆玲 复审/苏喜庆 终审/杨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