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全国、全省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坚定文化自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4年河南省诗词大赛”的通知》(教社语函〔2024〕187号)要求,我校将组织“2024年诗词大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现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丰富我校师生的诗词文化底蕴,领略诗词之美,感受诗词之趣,全面提升人文素养。
二、大赛主题
品味诗词之美,传承中华文明。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教务处
承办单位:文法学院
四、赛事安排
本届大赛分个人赛和团体赛两个类别进行。
(一)个人赛
1.参赛对象
全日制在校生(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
2.比赛时间
2024 年 5月10日前,线上报名。
2024 年 5 月18日、19日,线上海选。
2024 年 6 月15日、16日,线上初赛。
2024 年 8月17日、18日,线上复赛。
2024 年 8 月26—10月10日,线下复赛。
2024 年 10 月19日、20日、21日,线下决赛。
2024 年 11 月,央视面试选拔。
3.参赛流程
参赛选手关注“河南诗词大赛”公众号(注意不是“河南省诗词大赛”公众号,不带“省”字),点击下方“大赛平台”,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信息一旦提交无法更改,填报错误将影响后续比赛环节。未按要求参与各环节赛事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比赛资格。
线上海选、线上初赛和线上复赛均在“河南诗词大赛”公众号进行,学校不再统一组织,请各学院提醒参赛选手做好时间安排。
个人赛晋级初赛、线上复赛、决赛的名额,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参考各学校参加海选、初赛、线上复赛的人数和成绩,按比例确定。
凡是完成线上复赛的同学,视为参加校级比赛。
(二)团体赛
根据个人赛成绩,学校挑选优秀选手,组成团队(6名)参赛。
五、比赛内容
大赛内容以小学、初中、高中语文教材内的诗词篇目为主,适当拓展。主要考察选手对中华经典诗词的积累、理解、赏析、运用。具体内容详见“河南诗词大赛”公众号。
六、奖项设置
本次诗词大赛将决出校级一等奖8名,二等奖18,三等奖28名,颁发荣誉证书。
七、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加强大赛组织宣传工作,引导学生欣赏中国优秀诗歌,拓宽审美经验,提高审美能力。营造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的良好氛围,弘扬以诗词为载体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联系人:段东秀 0373-3693067 张晓庆18738380529
教务处 文法学院
2024年4月24日
(初审 段东秀 张晓庆/复审 赵高丽 王振军/终审 杨宾峰 张东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