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学期教学安排是落实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课程表、教学进程表的编排是组织教学活动的依据。为保障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各项教学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课表编排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及程序
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分为基础数据准备、培养方案核对、开课计划确认、教学任务分配、教学进程表与课表编排、学生选课及课表微调、教材选用等七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和工作内容见《学期教学排课工作日程表》(附件1)。
二、各阶段工作要求
(一)基础数据准备
1.教师信息核查与修改。为了保持数据的一致性和各类上报数据的准确性,教师必须按照人事处确定的工号、姓名、职称和学历完善系统中的个人信息。因岗位调整涉及的教师所在单位信息变更由教务科负责修改。非在岗教师(含离退休、离任老师和外单位聘任老师)承担教学任务的,均须由所在学院办理聘任手续,并持材料到人事处和教务处备案登记。
2.课程信息核查与修改。因专业设置与学院变更,涉及承担单位信息变更且承担单位有明确区分的,可由学院教学秘书设置。如有涉及同一课程由不同学院承担的,由教务处协调变更。
3.教学场所信息核查与修改。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须在教务管理系统“实验教学”模块排课。新增教室、实训室等实验教学场所信息、实验课程、项目等信息须提前录入系统。
(二)培养方案核对
教学运行应严格执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在执行培养方案过程中,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改。对于培养方案所列课程、实践环节(包括所有必修课、选修课),因在实施过程中因客观困难确需调整的,应通过办公系统填写《教学计划微调审批表》(附件2),办理教学计划微调手续。
(三)开课计划确认
各学院(开课专业学生所在学院)要严格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对下学期开课计划(含理论课程与实践环节)进行核对。核对的内容包括所有理论课程(含通识必修课、专业必修、专业选修课)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时、学分、开设学期、课程类别、考核方式等;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名称、学分、开设学期、周数等。专业所在学院需安排专人对学期开课计划进行校对并签字确认,严防漏课、错课。
(四)教学任务分配
1.教学任务内容
(1)下达教学任务。教务处根据学院核对后的开课计划下达教学任务,各承担单位教学秘书打印教学任务书,通知教研室主任组织任课教师填写合班要求,根据培养方案、课程要求和上课班级人数填写周次(填写理论课周次),并选择相应类型的教学场所(只选教室类型,不写具体教室)。实验课应填写实验系统基础信息表并提前导入教务管理系统—实验教学模块。教学任务填写完毕后教研室主任签字,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教务科。
(2)安排通识选修课任务。教学任务中包含通识选修课,经教务处认定并列入通识选修课程库的课程,各学院尽量保证开出,开出率应不低于80%。按照学校党委要求,新增通识选修课需经基层党委审核。申请新增通识选修课的教师,需填写《新增通识选修课申报表》及通识选修课程简介(模板见附件3),经教学研究管理科认定后,方可开设。
(3)安排高职称教师承担教学任务。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4〕35号)的要求,所有教授、副教授应当为本科生上课。请督促本学院教授和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并填写《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生课程情况统计表》(附件4)交教务科。
2.落实教学任务具体要求
(1)为迎接教学审核评估,满足线上听课看课的要求,我校下学期的课在东校区智慧教室应排尽排。
(2)学院在岗教师应排尽排。课程确须由非校内在岗教师任课的,学院须在人事处和教务处报备聘任信息。
(3)严格落实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教授和副教授100%为本科生讲授课程。教授应承担有专业核心课程教学任务。
(4)合理安排教学班级合班规模。①创新创业基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学、职业教育技术学等通识类课程合班最多不得超过7个行政班。其他基础课合班数量不超过5个班,人数不超过160。②专业课尽量小班上课,多于33人的教学班级,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单独开班上课。③在计算机中心机房上课的课程,必须注意合班人数,合班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教室容量(计算机中心教室容量为90人)。④思政课教学任务合班人数不超过100人。
(5)相关学院借用的东校区智慧教室恢复公共流通教室排课,因专业教学确须借用的学院说明情况酌情安排西校区1#、2#教学楼教室。
(五)教学进程表和课表编排
1.教学进程表的编制要严格按照培养方案执行。各学院要在教务管理系统里设置实践教学任务,包括设置专业实践环节、确定指导教师和实习周次(请避开法定节假日)、确定实习班级。
2.编排课表。教务处将根据教学任务的需要,统筹编排理论课表。同时组织学院填报实验课/课内实践/其他学时信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编排实验课表,通过EXCEL汇总表编排课内实践和其他学时课表。
3.根据实验排课、实践教学进程在课表编排模块精确修改上课周次,实现课表精准化。
4.为遵循教学规律,正常上课时间为周一到周四全天及周五1-8节。实验课以及课内实践课若因实验室资源限制可酌情安排其他时段。
(六)学生选课及课表微调
1.专业任选类、通识选修类课程需要学生在网上选定自己的任课教师。选课全部采取网上操作,不进行手工退选和补选。学生需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选课。所有需要网上选课而未进行选课的学生,无法取得该门课程成绩。如因学生本人未选课或者私自调整专业造成的没有成绩登录项,不予登录成绩。
2.课表初步排定后,请各学院组织任课教师认真核对课表,并在规定时间内由初步排定课表后,根据审核评估的听课、看课要求、教室资源情况进行小幅度微调。
3.教学进程表和课表发布后,应严格执行,一般不得随意调动。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需填写《变动课表审批表》(附件5),办理相关手续。开课后临时调课的在教务管理系统办理临时调课审批手续。如需调整实习时间的,需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办理调整手续,填写《教学实习调整审批表》(附件6)。
(七)教材选用
根据教学任务安排情况,各学院安排任课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选用教材,由教材科统一组织征订,具体要求由教材科另行通知。
三、其他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要对标审核评估要求,通力合作,克服困难,落实学期教学任务。本着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教学资源、着力提高教学质量的原则,按照工作日程安排,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顺利完成下学期教学安排工作。
教务处
2024年4月7日
(初审/李玲 复审/赵高丽 终审/杨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