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课外创新创业活动,全面提升学生培养质量,推动学校形成更加鲜明的办学特色,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课程设置
(一)专业创新创业实践系列课程设置原则
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让学生尽早参与和融入科研,比如进课题、进实验室、进团队,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提高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
1.每个专业可设置若干门专业创新创业实践系列课程,每门课1学分,课程依托创新小组实施。每个创新小组根据本小组承担的项目内容设置一门课程(单独的课程编码)。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类应设置通用的系列课程,鼓励相近学科跨学院设置通用的系列课程。
2.专业创新创业实践系列课程分别在2-7学期开设,开设学期及门数由学院自定。
3.课程性质为专业选修课,可以冲抵专业选修课学分,最多可以冲抵6个学分。
(二)教学大纲的编制
1.学院统一编制专业创新创业实践系列课程教学大纲,提交课程申请表,对专业创新创业实践课程的考核制定基本要求,对实践类课程强化过程性考核。
2.每个创新小组的指导教师根据创新小组的开设学期、学习方向、学习内容和要求,编制本课程的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需符合相关要求。
3.学院组织创新小组指导老师每学年暑假对课程大纲修订一次,在新学年实施。
二、课程实施
(一)准备工作
1.指导教师需提前编制课程大纲。
2.在学校制定学期教学任务前,指导教师提交开课申请,由学院组织审核后提交教务处备案。
3.教务处将开课计划和任务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学院组织学生选课。每个学生一学期可以选修1-2门课程。
4.教务管理系统中统一编排学习地点和时间。
5.每门专业创新创业实践课需至少5名学生选修方可开设,最多不超过30名。
(二)过程要求
1.指导教师根据每个学生的课余时间,制定学生出勤时间表,每个学生按照自己的出勤时间表到创新小组场地学习。
2.指导教师需每周检查学生学习进度,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
(三)工作量计算
工作量按自然学时计算,1个学分按16个工作量计算。学院教学效果评价不合格的当学期不计算工作量。
(四)成绩录入及认定
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考核,按时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该成绩可以代替所在专业选修课程,纳入平均学分绩点。成绩不合格者不允许补考。
三、课程质量保障机制
(一)课程建设专项检查
学校组织相关部门适时进行专项检查,采用现场检查、访谈交流等方式,对各学院开展的专业创新创业实践系列课程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督,培养优秀教师建设优质示范课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成立创新领导小组
1.学院成立创新领导小组,对所有创新小组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管。学院院长为专业创新创业实践系列课程责任人,课程组负责人具体实施。
2.学院创新领导小组每学期对各创新小组进行教学效果评价,对教学效果评价优秀的创新小组和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对教学效果差的创新小组和指导教师进行约谈,直至取消其资格。
(三)成立创新小组学生督查组
学院成立创新小组学生督查组,负责对各小组学生选课、出勤、学习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