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做强一流本科课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学校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豫教高〔2019〕71号),结合学校《关于加强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校发字〔2020〕78号)要求和一流课程建设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一流本科课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学校教学工程项目建设质量,整合优质师资资源,完善专业课程体系,优化重构教学内容,强化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建设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一流本科课程,全力打造“五类金课”,让课程优起来、教师强起来、学生忙起来、管理严起来、效果实起来,形成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一流本科课程体系,构建更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二、建设原则
(一)注重分类建设。以国家和河南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整体规划为标准,分类建设五大“金课”,形成不同类别与层次的课程群,确保课程建设的长远发展。
(二)坚持扶优扶特。根据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打造一批高水平课程,为一流学科和一流专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重点支持已有建设基础、取得明显教学成效的一流课程;重视特色课程建设,实现一流本科课程多样化。
(三)提升高阶性。课程目标坚持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课程内容强调广度和深度,突破习惯性认知模式,培养学生深度分析、大胆质疑、勇于创新的精神和能力。
(四)强化创新性。教学内容体现前沿性与时代性,及时将学术研究、科技发展前沿成果引入课程。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与互动性,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积极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与个性化学习。
(五)增加挑战度。课程设计增加研究性、创新性、综合性内容,加大学生学习投入,科学“增负”,让学生体验“跳一跳才能够得着”的学习挑战。严格考核考试评价,有序推进“教考分离”,增强学生经过刻苦学习收获能力和素质提高的成就感。
三、建设标准
各单位要以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为目标,坚持“以本为本”,突出课程“两性一度”,建设一批师资雄厚、特色鲜明、内容全面、方法新颖、互动性强的五大类“金课”。基本建设标准为:
(一)线上一流课程
构建课程内容表现形式丰富多样、课程结构合理完善、课程学习目标清晰的慕课体系,突出优质、开放、共享,打造慕课品牌。
(二)线下一流课程
要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能较好的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三)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
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学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基于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与学校课堂教学深度融合的混合式“金课”。
(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
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利用人工智能、人机交互、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云计算及三维建模等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手段,使得实验教学更加直观、形象,提高实验教学项目的吸引力和教学有效度。
(五)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要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推动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提高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要配备专门的理论指导教师,建设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的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四、考核与验收
(一)学院自查
学院、专业是一流本科课程的建设主体,统筹本学院、本专业课程梳理整合,编制建设计划,推进本单位一流本科课程组织建设,定期开展课程质量评估与监控,协助拓展教学资源、优化评价方案、开展教学改革,促进课程质量的持续改进。
(二)学校考核
1.定期督查。教务处(课程中心)负责学校各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统筹规划、评估认定和经费管理等工作,定期组织课程建设与评估专家组对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进行动态评估和检查。
2.年度考核。教务处(课程中心)定期对获批认定的各级各类一流课程进行年度考核,组织专家严格按照教育部“五类金课”指标要求进行课程评审。评审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评审结束后公布评审结果。
3.按期验收。获批认定的各级各类一流课程定期更新资源和数据,按照校级、省级和国家级各自规定的建设周期和计划任务进行建设,并加强课程的推广应用。
五、经费支持
为保证一流本科课程的建设质量,在校级、省级、国家级申报和建设中,学校调拨专项经费支持各级各类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建设经费由学校进行统一调配使用。申报成功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作为教学标志性成果,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经费。
各类课程获得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立项、校级课程获得省级认定、省级课程获国家级认定,并经定期考核达到一定建设标准,学校为各级各类一流本科课程配套相应的运行经费,用于支持其持续提升与运行。
六、课时奖励
(一)课时奖励系数
经对各级各类一流课程年度考核,在初次评审中获得“合格”以上格次一流课程,在取得认定后的下学期(或学年)获得课时奖励系数;其中获得“合格”及以上格次的国家级一流课程、省级一流课程和获得“优秀”格次的校级一流课程,给予负责人和参与该课程建设与讲授的课程团队成员2倍课时系数;其中获得“合格”格次的校级一流课程,给予负责人和参与该课程建设与讲授的课程团队成员1.5倍课时系数,计入教学工作量。
(二)持续建设性课时奖励
在后续的一流课程年度考核中,达到持续建设标准,并经考核获得“合格”及以上格次的,课程负责人和参与课程讲授的团队成员将继续获得课时奖励系数(具体核准系数以教务处当年认定文件为准)。
(三)特殊认定
对于获得“优秀”格次的校级一流课程,列为“省级一流课程重点培育课程”,并认定为完成1项省级教学工程项目。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加大对一流课程的支持力度,切实加强和保障学校各级各类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
(二)建立健全配套制度
学校将结合学科特色优势,统筹做好五大类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科学布局。各教学单位要根据学校振兴本科教育的有关实施方案和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规划,制定年度建设目标任务。
(三)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学校通过课程服务平台,对认定的各级一流课程实施动态管理,对课程实际应用、教学效果和共享等进行跟踪监测。各类课程按照建设规划和周期接受学校考核,其建设和改革成果以适当形式进行集中展示和分享,且定期更新资源和数据。对于未持续更新完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课程团队成员出现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课程,将撤销其待遇和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