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步伐,全面提高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 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豫教高〔2019〕71 号)以及《关于实施河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教高〔2019〕475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2〕9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切实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加快建设一流本科教育;加强专业思政和课程思政建设,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着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以“四个回归”为基本遵循,准确把握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紧紧围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全面深化本科教育综合改革,积极推进“四新”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建设目标
紧紧围绕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主动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以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为契机,推进“四新”建设,着力深化专业综合改革,优化专业结构,积极发展新兴专业,改造提升传统专业,打造特色优势专业。加大建设力度促进一流本科专业高质量发展,确保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通过专业认证,并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其它专业的全面健康发展。
三、建设原则
(一)坚持综合改革、全面发展。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纳入学校一流本科教育和博大工程的全局工作,整体推动。全面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积极推进“四新”建设,不断完善协同育人和实践教学机制,大力培育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质量文化,全面深化专业综合改革,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提高本科教育质量,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
(二)坚持需求导向、特色发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要紧扣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以经济社会发展、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需要为导向,不断明确专业定位、优化专业结构、调整专业布局、加强专业交叉融合、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学校质量文化建设,将质量意识、质量标准、质量评价、质量管理等落实到教育教学各环节,促进专业高质量发展,突出专业优势、彰显专业特色。
(三)坚持分类建设、整体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按照学校农学、工学、理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70个本科专业的建设水平和发展状态,以及校级、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三个层次分类建设、分类管理,对标对表,调整撤停低度专业,重塑升级传统专业,锻强提质优势专业,培育壮大新兴专业,最终实现整体推进、全面提升的目标。
(四)坚持动态调整、择优支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对入选的各层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加大投入,在助推其发展的基础上,实行严格的年度考核制度,对年度考核达不到建设目标任务的专业建设点实行退出机制,并予以问责;对年度考核达到建设目标任务的专业建设点加大投入力度,进行表彰,并推荐高层次建设序列。
四、建设内容
(一)专业定位。专业定位是以学院办学定位为参照,结合社会需要、学院发展规划,为专业发展确定方向、目标、任务等而进行的一系列前瞻性战略构想和规划活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要紧扣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以经济社会发展、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需要为导向,在“四新”建设背景下,积极发掘校内资源,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专业深度融合,不断优化专业结构,明确专业定位和培养目标,形成突出的专业优势和显著的专业特色。
(二)专业管理。专业管理是指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方案实施进行管理、监控和评价。专业管理要有科学完备的专业建设方案和教学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专业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教学基本建设规定和教学各环节质量标准、内部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和制度、奖惩办法和问责机制等。
(三)师资建设。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离不开强大的一流师资队伍。一流的师资队伍要有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要有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要有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优秀教师,要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和教学成果奖。同时,师资队伍建设要有科学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要注重教师教学培训,不断提升教学能力;要加强教研室建设,扎实开展教研室活动。
(四)专业综合改革成效。专业综合改革主要包括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验和实践教学平台建设与管理、教学管理改革等方面。同时,还要注重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奖、教师和学生获得的其它奖励等工作。专业综合改革的宗旨是提升专业内涵,争创一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改革必须贯彻落实教育部“四新”要求,严格执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标准。
(五)经费与条件。教学经费投入与教学设施建设是专业发展的基础保障,也是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成效的重要体现。在教学经费投入上,要注重投入的数量、比例和产出的效益。在教学条件方面,要注重实验室、实习基地和图书资料等建设和使用状况,要满足高素质人才培养需求,要有省级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
(六)培养质量。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需要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基本原则,注重学生发展,建立健全自查自纠的质量保障机制并持续有效实施,将质量意识、质量标准、质量评价、质量管理等落实到教育教学各环节,形成以提高人才培养水平为核心的质量文化。质量保障要注重内部质量监控机制、质量要求和过程监控,毕业生跟踪反馈、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等外部评价机制,以及各类质量保障过程管理档案等。
(七)产学研合作。产学研合作,推进协同育人,是提升高素质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趋势和国家的政策导向。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要积极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着力推进与政府部门、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合作,不断完善协同育人机制;不断加强实践育人平台建设,加强校内实验教学资源建设,强化实践教学,大力推动与行业部门、企业共同建设实践教育基地,健全合作共赢、开放共享的实践育人机制。
五、考核验收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按照项目制进行管理,建设周期为三年。建设初期,各一流本科专业需制定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方案,学校通过后执行;建设中期,学校组织专家组依据本方案建设标准进行中期检查,对于符合标准的(评估60分以上)继续支持建设,不符合标准(低于60分)的要求其整改后再进行评估,仍未通过评估的专业取消立项,停止经费支持并承担相应责任;建设期满,学校依据标准进行评估验收,对于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符合标准的(评估80分以上),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评估不合格(低于80分)的专业延长一年的建设时间,延期结束时由学院提出验收申请,若未通过二次评估则取消立项,三年内不得申报同类项目。
具体建设和考核验收标准见附件。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研究部署、统筹规划、指导协调有关工作。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兼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本科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并监督建设进度及成果,会议形成纪要并公开发布。各一流本科专业所在学院为项目责任主体,负责推进一流本科专业的整体建设,专业负责人是项目建设主体,负责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具体工作。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所在学院院长与专业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责任,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摆在学院工作的重要位置,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每学期至少向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领导小组专题汇报1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
(二)经费支持。学校保障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优先地位,形成稳定、充足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经费投入机制。分类设立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专项经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建设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本专业的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师资培训、学术会议以及教学研究等。
(三)硬件建设。学校要加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所需的硬件建设。一是建成一批适宜小班教学和混合式教学的智慧教室,建设功能齐备的实验实训中心、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二是高度重视一流本科专业图书资料、实践平台、体育场馆等资源建设,提高校园网络与信息技术服务水平,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