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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23年兵役登记公告
2022-12-30 19:28  

2023年兵役登记工作将于2023年1月1日全面展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包括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应自觉按时进行登记或核对。

一、登记对象

常住户口在河南省范围内,2023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初中毕业年龄在20周岁(含)以内、高中毕业年龄在22周岁(含)以内、大学毕业年龄在24周岁(含)以内的男性公民,未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进行补登,已登记的进行核对。女青年和退役军人不登记。

入学前常住户口为外省的普通高等学校男性在校生、应届毕业生,也应当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登记程序

1.填写信息。有3种方式:第一种是关注并进入微信公众号“河南征兵”,点击下方“我要报名”进入“兵役登记”;第二种是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右侧“兵役登记(男兵)”,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基本信息;第三种是到乡镇、街道、学校武装部设立的固定兵役登记站进行现场登记。初次兵役登记后,有参军意向的可直接参加网上应征报名。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或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3.现场确认。青年本人持《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到乡镇、街道、学校武装部现场确认。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递交确认。

4.目测初审。乡镇、街道、学校武装部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青年进行目测初审,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或不得服兵役,填写《兵役登记证》,并报县级兵役机关审核。

5.领取《兵役登记证》。乡镇、街道、学校武装部将县级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青年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变更户籍所在地、住所地或者单位,应当及时到发证单位办理兵役登记变更手续;遗失的应当及时申请补发。

四、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初审/何志平 复审/宫海军 终审/刘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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