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负担,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健康成长成才,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校发字[2017]193号)的规定,近日,我校开展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减免对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审核、公示等环节,全校共有163名学生获得减免,减免金额16.3万元。
各学院在开展学费减免工作中严格把好申请人资格关、民主评议关、公示监督关等环节,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注意保护受助学生的隐私。并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进行资助政策宣传教育和感恩励志教育。
我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于2017年修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提升了资助比例和资助金额,旨在落实国家“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要求,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