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广大读者在寒假期间利用图书馆资源,充分发挥馆藏资源为教学科研服务的作用,经研究决定,现将寒假期间开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放时间:
1月26日(腊月初七) 1月27日(腊月初八);
2月9日(腊月二十一) 2月10日(腊月二十二);
3月2日(正月十二) 3月3日(正月十三);
上午:8:30—11:00 下午:3:00—5:00
二、开放部门:
流通部、阅览部、数字图书馆
请各位读者相互转告,并祝大家新年快乐!
图书馆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