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广大读者在寒假期间利用图书馆资源,充分发挥馆藏资源为教学科研服务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将图书馆寒假期间开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放时间:
1月29日(腊月十八)、1月30日(腊月十九);
2月19日(正月初十)、2月20日(正月十一);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开放部门:
流通部、阅览部、数字图书馆。
请各位读者相互转告,并祝大家新年快乐!
图书馆
201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