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2023年选派规模另行公布。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国内外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公开选拔。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但如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超过48个月,资助期限最多为48个月。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4.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5.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6.申请人可通过不同渠道派出:一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二是“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应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选拔对象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国内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
4.申请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同时须满足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①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②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③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④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⑤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⑥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5.申请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派出者,还应满足具体合作渠道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所学专业、来校工作/学习时间、目前研究方向、申请项目类别、留学国家和期限、出国学习计划,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并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3月28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申请人所在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针对上述表现出具书面评价。
四、提交材料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后,应于2023年3月28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套(无需装订)与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评价一并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汇总、审核后统一上报河南省教育厅。申请人所提交书面材料应与网上申报上传的材料一致,所需申请材料及准备说明详见附件。
联系人:杨大光 联系电话:3040139 地点:行政楼609
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
2023年3月10日
(初审/杨大光 复审/贾喜玲 终审/赵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