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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2024年度瑞士互换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2022年09月22日 16:40  (点击次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瑞士联邦共和国内政部关于高等教育合作的备忘录》,瑞方每年向中国年轻学者和研究人员提供不超过25个联邦政府奖学金名额,资助其在瑞士进行访学或研修。2023/2024年度瑞士互换奖学金项目工作现已启动,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14-28日,报名网址为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不限,重点支持医药化工、医疗技术、生物技术、环境保护以及信息和通信技术专业学科。

2.选派类别及留学、资助期限

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留学/资助期限为12个月。

3.选派规模

不超过25人/年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瑞士政府提供的奖学金。访问学者奖学金资助标准为1920瑞士法郎/人/月,博士后奖学金资助标准为3500瑞士法郎/人/月,并提供健康保险、一次性安家费、公共交通年票等。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补贴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

6.获得瑞方导师邀请信;重点资助青年学者、研究人员及年轻医生。

7.访问学者类申请人应于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博士后类申请人应于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博士毕业时间应在2019年12月31日以后。

8.语言要求:申请人与导师协商,语言水平获得导师认可即可,须在邀请信中注明。

9.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①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②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③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④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

⑤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注:1.本项目要求申请人自行联系外方接收单位,外方正式邀请信是获得对方奖学金最为重要的一环。在对外联系过程中,请向对方说明此邀请信用于申请中国政府与瑞士联邦政府奖学金(奖学金英文名称:Swiss Government Excellence Scholarships)。

2.邀请信需包含留学身份(访问学者/博士后)、留学期限(12个月)、访问起止时间、研修内容等相关信息。访问学者的英文表述为visiting researcher, visiting scholar, academic visitor, research fellow, researcher等,博士后的英文表述为Post-Doctor, postdoctoral researcher请向对方教授注明使用以上名词。

三、申请方式

1.有意向的申请人进行对外联系并准备对外联系材料(附件1)。

2.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所学专业、毕业时间、来我校工作时间、目前研究方向、申请项目类别、留学国家和期限、出国学习计划,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并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0月20日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

2.申请人于2022年10月28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于10月28日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无需装订,清单详见附件2)和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意见表(附件3),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整理后统一上报河南省教育厅。

注: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瑞士互换奖学金”。

四、审核、录取

最终评审结果以瑞方通知为准,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23年6月份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五、对外联系及派出

1.申请人应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对外联系材料,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统一向瑞方提交。留学候选人员需自行联系接收院校,提交对外联系材料同时提交瑞方邀请信。

2.被录取人员一般于2023年9月派出,具体派出日期以瑞方通知为准。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3.派出前,留学人员须联系相关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定手续;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具体请查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联系人:杨大光、李曼 联系电话:3040139 地点:行政楼609房间

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

(初审/杨大光 复审/贾喜玲 终审/赵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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