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实施五周年普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外函〔2022〕7号)精神,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普法宣传活动。
本次普法宣传活动将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号(、科院青年)推送普法宣传视频、学校主页设置普法专栏等方式,向我校师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是为规范、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的活动,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交流与合作而制定,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2年1月11日
(初审/杨大光 复审/贾喜玲 终审/赵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