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俄乌白艺术体育类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外函[2021]52号)精神,为借鉴俄罗斯、乌克兰和白俄罗斯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及丰富的教育资源,培养国内紧缺的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等领域专业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继续选派留学人员赴俄罗斯、乌克兰和白俄罗斯学习,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31日,报名网址为http://apply.csc.edu.cn,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不含一学年语言预科学习)或15-24个月(包含一学年语言预科学习)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学年语言预科学习)
(二)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类专业,体育类专业重点选派冰雪运动相关专业。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含一学年语言预科学习费用及预科学习期间的奖学金)。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3年1月1日前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1)访问学者:应为各单位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或艺术、体育工作者;均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国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硕士一年级在读,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7.申请人需自行联系取得外方院校邀请信/入学通知书。网上报名时须将外方院校邀请信/入学通知书与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8.网上报名时可暂不提交俄语水平合格证明,被确定为留学候选人后,需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俄语强化培训。留学人员派出后,须先进行一学年俄语预科学习。
三、申请方式及材料提交
1.个人申请与学校审批
(1)教师报名: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来我校工作时间、所学专业、出国学习计划、申请项目类别、国家和期限,教师需注明毕业时间和目前研究方向,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月28日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审核汇总上报学校,学校研究批准后,通知申请人网上提交。
(2)学生报名: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所在院系、所学专业、出国学习计划、申请项目类别、国家和期限,经所在院系研究同意、由所在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进行网上申报,书面申请和申报材料于3月26日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
2.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申请人按照《俄乌白艺术体育类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准备纸质材料一式2套,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复印,无需装订。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请于3月26日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整理后统一上报河南省教育厅。
申请人应保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如存在不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条件、纸质申请材料缺项虚假等情况,河南省教育厅不再通知补充完善,将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不予受理。
3.提交电子材料
申请人按照以下要求,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电子材料。
(1)内容:理论类专业申请人可提供著作、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等的扫描件;实践类专业申请人可提供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作品或作品片段的照片或视频。
(2)格式要求:仅提供一个多媒体文件。文件应可通过Adobe Acrobat、Windows图片和传真查看器、暴风影音及微软Office办公软件打开或播放。建议使用PDF、JPG或MP4格式,大小不超过50M。
(3)提交方式:以电子邮件附件(只接受一般附件,不接受超大附件)的形式发送至ouyafei4@csc.edu.cn。邮件标题应为“提交作品材料:CSC学号+受理机构(河南省教育厅)+姓名”,附件命名为“CSC学号+姓名+留学专业”,邮件正文中应写明:
a.CSC学号
b.申请人姓名
c.受理单位
d.申请留学专业及研究方向(示例:050402音乐学,小提琴演奏)
(4)提交作品材料时必须提供CSC学号。CSC学号是申请表右上方的十二位代码,如202112340001,一般在提交申请表后一周内生成,可在信息平台上查看。
4.申请人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利用“项目检索”功能,查阅项目选派简章和应提交材料及说明。
联系人:杨大光 联系电话:3040139 地点:行政楼611房间
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