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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遴选的通知

2020年11月05日 16:55  (点击次数:

全校各单位:

为促进与俄乌白三国在科技领域的交流合作,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专家学者根据研修计划和科研需要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进行为期不超过3个月的短期交流访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遴选通知》(教外函〔2020〕541号)要求,现将我校开展此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不超过(含)3个月。

2.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资助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三国优势理工类专业。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全部在国内一次性预发。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来校工作时间满5年,硕士或以上学历来校工作时间满2年,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7.申请人不受回国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本项目不受理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或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人员的申请。

三、选拔办法

1.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的整体要求,相关学院应紧密结合骨干教师培养的需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选派。

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四、选拔时间及流程

1.申请人下载并填写《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申请表》(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正式邀请信复印件一并于2020年11月12日前报行政楼611房间,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审核汇总后上报学校研究。

2.学校研究同意后,通知申请人于2020年11月13日至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

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受理单位”选择“河南省教育厅”,“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 派出渠道”选择“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

3.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及身心健康等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对申请人出国留学提出明确任务、目标要求,并出具有针对性的《所在单位推荐意见》(见附件2),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章后于2020年11月16日前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

4.为确保网上申报信息的准确性,请申请人按照申报留学身份对应的《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3)准备材料(一式两份,无需装订),于2020年11月16日前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

5.2020年11月23日,学校统一将审核后的被推荐人员材料、单位推荐公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所在单位推荐意见表》等纸质材料报送至河南省教育厅。

6.录取结果将于2020年12月底公布。申请人可重点关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

五、申报及派出注意事项

1.申请人申请前务必确认教学、科研安排和工作交接等问题,以确保能在有效期内按时派出。出国时间无法得到保证的,本次不得申报。

2.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申请次年的12月31日

3.对留学人员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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