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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农业创业培训师资库的通知

2013年10月08日 15:12  (点击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2013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3〕36号)精神,为确保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农业创业培训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农民培训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充分发挥我校农业人才优势,实现全省人力资源共享,经研究决定,我校建立农业创业培训师资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师资库组成人员由我校在编教师,并从事农业经济管理、企业设计规划、信息技术、农业教学研究、农技推广、创业培训等工作,且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职业道德。

    2.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授课效果好,会使用与制作PPT教学方案。

    3.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等。

    4.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师资分类

    农业创业师资主要分为种植业生产服务、畜牧业生产服务、渔业生产服务、农机使用与维修、农村社会管理服务、农产品加工流通、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七个类别。       

    三、管理及使用

    1、所有进入师资库的教师均在河南省农业科教网站上公布,并由聘用单位颁发聘用证书。

    2、各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内容,从师资库中选择相应的培训教师到培训基地进行教学。并对教学效果进行客观评价,学员满意度测评表存档备查。

    3、授课教师必须完成本专业课程的教学计划和教案制定的各项任务,培训机构为授课教师支付课酬。

    四、选拔程序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认真填写《河南省农村劳动力培训师资库个人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

    2.审查推荐。各单位按照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填写《河南省农村劳动力培训师资库人选推荐表》、《河南省农村劳动力培训农业创业师资库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2、3),加盖印章后报送科技处。

    3.审核认定。由省阳光办根据有关要求进行审核,确定入选人员名单,报经主管领导同意后纳入河南省农村劳动力培训师资库,并在河南省农业科教网站进行公布。

    五、推荐时间和要求

    请各单位按推荐条件严格把关,认真选拔,切实将热爱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理论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公认度和知名度的优秀人员选拔推荐上来。并于2013年10月25日前将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报至科技处500房间。

    六、联系人及电话

    王  锐 李勇超;369346,3693603。

    邮  箱:hnkjxykjc@163.com

    附件:1.河南省农村劳动力培训师资库个人情况登记表

          2.河南省农村劳动力培训师资库人选推荐表

          3.河南省农村劳动力培训农业创业师资库人选推荐汇总表

 

                                           201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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