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接新乡市科技局通知,2013年度新乡市科技进步奖的申报工作开始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经国家、省、市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鉴定或具有发明专利证书、新药证书、新品种审定证书,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
二、申报材料
申报书一式5份,鉴定证书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或发明专利证书、新药证书、新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一式3份,原件送审,审核后退回),科技成果登记证书3份(复印件),应用证明2家以上一式3份(原件),技术资料3套(含研究报告、查新报告、发表论文、质量标准,检测报告等),项目简介表二份。其中申报书、项目简介表等需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三、其他事项
1.项目主要完成人的排序必须与鉴定证书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2.材料装订要求:申报书(原件),鉴定证书(其中原件1份)或发明专利证书、新药证书、新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科技成果登记证书(复印件),应用证明和相关技术资料,书籍式装订3套,申报书和项目简介表装订2套。请自留底稿,材料概不退回。
3.凡申报一等奖的项目,须作好答辩准备。
4.为做好网上展示工作,成果相关照片可随材料上报电子版。
四、提交时间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汇总本单位的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的真实性。于2013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随相关电子稿提交科技处。
联系人:张慧辉,徐涛 联系电话:3693601;3040346
附件:
1.申报2013年度新乡市科技进步奖申报书.doc
2.申报2013年度新乡市科技进步奖项目简介表.doc
3.申报2013年度新乡市科技进步奖应用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