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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著作资助项目的通知

2013年05月23日 15:24  (点击次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著作资助项目(以下简称“著作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著作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
  (2)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2.著作资助项目的对象和条件:

    (1)著作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已与国内权威出版社(目录见附件)签订出版合同并确定出版的书稿(著作)也可申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优秀著作资助项目:

    (1)已得到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成果

    (2)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3)所报成果为近5年(2008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二、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不超过2项。各学院应对本单位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学校要组织论证。对于评审确定的优秀著作资助项目,省教育厅将按名额比例进行资助。

    2. 申请者可登录高校社科信息网下载《河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著作资助项目申请书》,按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给学校牌技处。

    3.申报材料及时间地点。纸质《申请评审书》一式6份(含1份原件)、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1套,《申请一览表》1份。于5月30日报送至科技处,同时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

    4. 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三、出版要求

    评审确定的优秀著作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资助出版:

    1、由教育厅联系省内出版社统一出版。

    2、已与国内权威出版社签订出版协议并确定出版者,由教育厅给予资助出版。所有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著作资助项目”字样,否则不予资助。

联系人:李保丽;联系电话:3693602。

 

附:1、河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著作资助项目申请书

    2、权威期刊目录

 

 

权威期刊目录

 

人民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科学出版社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中华书局

北京大学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

人民美术出版社

人民音乐出版社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人民体育出版社

文物出版社

上海古籍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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