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称毕业论文),保障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现将202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检测、答辩及材料归档等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文总相似比检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的要求,为加强我校本科生学术道德建设、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经研究,决定继续对2022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进行全文总相似比检测。
(一)检测对象
按照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安排,以毕业论文(含毕业设计说明书,下同)形式作为毕业创作成果的,在答辩之前均须进行全文总相似比检测。
(二)检测结果认定
2022届毕业生设计(论文)检测系统引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检测结果以检测报告中全文总相似比为准,中文撰写的全文总相似比不超过25%,外文撰写的全文总相似比不超过20%。
(三)检测系统及流程
1.为方便毕业生进行论文检测,学校统一采购了“维普论文检测”服务,每名毕业生可以免费检测两次。
2.检测内容为毕业论文正文部分,从摘要开始,到结束语为止,不包含参考文献(可不去除,系统会自动屏蔽,不影响检测结果)。
3.检测两次后相似比仍超过25%的论文,可自愿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或其他论文检测系统进行自费检测。
4.本科生毕业论文检测报告应在提交论文定稿时,随论文一并提交给指导教师,经指导教师确认后,方可进入毕业论文评阅环节。
二、学校外审评阅
学校将聘请校外专家进行抽检毕业论文盲审评阅工作,抽检盲审内容为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学术规范,具体包括选题质量、研究内容和成果、能力水平、论文规范和撰写质量等方面。毕业设计(论文)抽检盲审随机抽取,数量适当向省一流专业、拟认证专业及以前年度省毕业设计抽检中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专业倾斜。抽检盲审结果分为四个等级:A(准予答辩)、B(一般修改后答辩)、C(重大修改后准予答辩)、D(重做)四个等级。
1.结果为“准予答辩”的论文,经指导教师进一步审核后可直接参加答辩,已答辩的可取校内评阅老师和校外盲审评阅成绩较高者;
2.结果为“一般修改后准予答辩”和“重大修改后准予答辩”的论文,学院应组织专家对论文修改情况予以重点监控,经专家审阅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已答辩的须重新组织);
3.结果为“重做”的论文,学生延期毕业,重新完成“下达任务书”“开题报告”“提交定稿”等工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稿的不能参加第一次答辩(已经答辩的取消答辩成绩),所有被抽到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按校外专家意见修改后方可参加答辩。
4月28日前学院提交抽检盲审评阅论文电子稿(以学号、论文题目命名),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未按时完成毕业论文,学生延期毕业。
三、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一)答辩相关要求
1.各学院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进行,确定领导小组名单,成立答辩委员会(委员数量不少于7人),布置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任务,制定答辩方案。
2.将答辩具体安排公布在学院显眼位置和学院网站,内容包括学生姓名、论文题目、指导教师、答辩时间、地点等,以便学生查看。每答辩组老师成员数量为单数且一般不少于5人。
3.答辩前须通过毕业论文检测,未检测或检测不通过的不予安排答辩;检测报告须经指导教师确认,未经指导老师确认的,不得参加答辩。检测报告须装入毕业论文档案袋妥善保管。答辩后毕业论文(设计)若有修改,须同时提交答辩前的检测报告和修改后的检测报告。
4.答辩前须完成指导和评阅。指导教师意见、评阅教师意见须结合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内容出具针对性的意见,忌出具套路式意见,意见最后须说明是否同意答辩。
答辩情况应有详细纪录。在答辩过程中应确保答辩效果,做好答辩记录,并将答辩成绩综合评定表、答辩过程记录表及其他材料(如线上答辩视频、音频、图片等资料)做好归档;
5.各学院所有批次答辩时间均须安排在5月22日前(含5月22日,下同),学院可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情况组织多次答辩。
(二)学校公开答辩
学校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学生进行毕业论文校级公开答辩,答辩时间暂定于5月7日,公开答辩小组对学生毕业论文质量把关并进行答辩评审。公开答辩组出具通过、修改后通过、不通过三个意见及相应评分。“修改后通过”的学生按照答辩组意见修改合格后,由学院组织另行答辩。“不通过”的学生延期毕业。具体答辩方案另行通知。
四、毕业论文(设计)评优
学校将统一编印《2022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编》(以下简称《汇编》),优秀论文从学院评审意见为“优秀”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产生。请指导教师认真审核,做好文字校对和质量把关工作,保证论文内容立论科学,观点准确;格式规范,图表、符号、计量单位等符合国家标准;标点符号规范、无误,文字简练、语句流畅。
(一)评优对象
学校开展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2022届本科毕业生皆可申报。
(二)推荐程序
各专业向学院推荐院级优秀论文(设计),学院组织评审认定。从院级优秀中按照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见附件)参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标准择优向学校推荐。对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应严格进行检测工作,检测结果附在论文后,将电子和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于5月27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对于申请参加评优的毕业论文(设计),如材料不符合学校要求,将取消评优资格。
(三)评优要求
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比例不超过5%,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应尽可能覆盖每个专业;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5%,推荐名额见附件2。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审,评选出校级优秀论文(设计),评选标准参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标准),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设计)根据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审结果按照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限额依次推荐。
对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和学生,颁发获奖证书并赠送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集1册。
五、材料归档
(一)成绩系统录入时间
各学院在5月23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完成成绩录入。
(二)相关材料归档时间
材料归档时间:5月26日-6月17日,要求详见附件2。
各学院应建立健全本单位学士学位授予质量保障与监督体系,加强学生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督促指导教师履职尽责,把好毕业论文质量关,确保我校毕业论文整体质量。对于在河南省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问题论文的学院,学校将对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进行责任追究。
教务处
2022年3月7日
(初审/李玲 复审/赵新亮 终审/王自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