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务处 >> 正文

关于开展产教融合品牌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07日 10:09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本科高等学校产教融合品牌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345 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品牌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推荐范围为2018年以来各单位实施完成或正在实施的产教融合项目。主要包括:校企共建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项目;共建专业、课程和教材项目;共同培训师资项目;共建实践教学条件和基地项目;共同组织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竞赛项目;共同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其它取得一定成果或具有良好合作前景的产教融合项目。

二、推荐条件

1.推荐项目应符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47 号)总体要求,在服务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或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或具备良好的合作前景。

2.申报高校及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产教融合工作,具有良好的校企合作基础,产教融合机制完善,有成效、有特色。

3.合作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企业信用良好,有一定的资金或软硬件投入,合作成效明显。

三、推荐要求

1.教育厅要求每个高校原则上推荐不少于5个项目,我校各学院初报不限项。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所有学院与企业、行业合作的产教融合项目,均要进行认真统计、遴选和推荐,做到优秀的项目应报尽报。本次推荐项目将作为省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品牌项目、产教融合标杆学院、产教融合示范校和产教融合优秀企业遴选的重要基础。

3.各学院推荐的项目登陆河南省高等学校产教融合管理服务中心(申报前须以学院名义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见附件2),于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在线填写申报,经学校确定后报送教育厅。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本科高等学校产教融合品牌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2.账号注册及项目申报说明

教务处

2021年12月6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