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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1-2025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2020年12月15日 16:35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2021—2025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办高〔2020289号)的要求,现开展2021—2025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性质任务

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接受省教育厅的委托,围绕全面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能力,充分发挥“参谋部”“咨询团”“指导组”“推动队”作用,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主要任务包括:

(一)组织和开展本科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指导高等学校开展本科教学建设。

(三)就高等学校的专业建设、教材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和教学改革等工作向省教育厅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等活动。

(五)承担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组建方案

教学指导委员会一般按照专业类设置,每届任期五年。各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委员人数根据需要确定,专业类所属各专业覆盖高校达到我省本科高校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各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不超过17人,覆盖高校不足三分之二的原则上不超过15人。各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秘书长1人,原则上在主任委员所在单位聘请,协助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

三、委员组成

(一)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本学科专业教学工作的专家。

(二)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专家。

四、任职条件

(一)普通高等学校委员的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学风端正,教学能力强、学术造诣高,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副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

3.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热心本科教学,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一流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二)非普通高等学校委员的任职条件

1.对人才培养工作有高度热情,在业内认知度高。

2.其他任职条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专家的任职条件。

五、推荐办法

各学院按目前本学院开设专业进行推荐,每个专业推荐2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每个专业可再另推荐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方面专家2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不占推荐限额。

六、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于20201217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汇总表和推荐表纸质版(附件12,各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408室)。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yk@hist.edu.cn

联系人:岳庆玲   联系电话:3040246

 附件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xlsx

 附件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docx  

教务处

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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