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学生辅导员招聘面试环节的补充规定
为更加科学合理地选拔人才,切实将综合素质高、发展潜质好的优秀人员充实到我校学生辅导员队伍,根据《关于2013年招聘学生辅导员的通知》(院党字[2013]28号)文件精神,对2013年辅导员招聘的面试环节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增加综合素质积分,占面试成绩的10%,并同面试成绩一起按70%计入总分。
二、综合素质分(100分)由荣誉、资格证书、学历三部分构成。
1、荣誉(满分30分):全国优秀学生干部积30分,全省优秀学生干部积15分,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积5分。(注:只计最高荣誉,不累计积分)
2、资格证书(满分30分):具有心理咨询师一级证书,积15分;心理咨询师二级证书,积10分;心理咨询师三级证书,积5分。具有高级职业指导师证书,积15分;职业指导师证书,积11分;助理职业指导师证书,积7分;职业指导员证书,积3分。
3、学历积分(满分40分):
1)本科学历积分(满分20分):本科毕业院校综合实力全国排名在1-30名者积20分,31-60名者积17分,61-100名者积14分,101-200名者积9分,201-350名者积4分,其他院校及三本积1分。(注:以2013武书连排名为准)
若应聘人员在国外取得本科学历,按照学校全球排名进行积分,1-100名者积20分;101-200名者积17分,201-300名者积14分,301-400名者积11分,其他院校积1分。(注:以《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最新排名为准)
2)硕士学历积分(满分20分):应聘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院校就读学科全国排名在A++范围者,积20分;排名在A+范围者,积16分;排名在A范围者,积12分;排名在 B+范围者,积8分;排名在B范围者,积4分;其他院校积1分。(注:以2013武书连排名为准)
若应聘人员在国外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按照学校全球排名进行积分,1-100名者积20分;101-200名者积16分;201-300名者积12分;301-400名者积8分;其他院校积4分。(注:以《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最新排名为准)
3)若应聘人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积40分,但不再对本科、硕士学历累计积分。
三、综合素质分由人事处进行积分。
四、本补充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