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按照校党委工作部署,现对全校教研室、实验室、研究室正副主任进行换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期管理
参照我校科级干部管理,对教研室、实验室、研究室正副主任实行任期管理,任期四年,届中和届满进行调整任命。
二、换届任命范围
各学院和有关单位同级任用或提拔任用的教研室、实验室、研究室正副主任,均需参加此次换届。
三、任职依据
按照《教研室、实验室主任任职办法》(院发字[2006]76号文件)有关要求执行。
四、任职及调整程序
按照《教研室、实验室主任任职办法》(院发字[2006]76号文件)有关要求,经学院(或有关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将拟任教研室、实验室、研究室正副主任人选报人事处。人事处分别征得有关单位同意后,报主管院长审批,并向院长办公会通报。
五、有关要求
1、拟任职人员需填写《教研室、实验室、研究室主任(副主任)任免表》(见附件1),按要求如实填写,一式两份。
2、各学院和有关单位提交教研室、实验室、研究室正副主任调整或留任报告,并填写本单位《教研室、实验室、研究室主任(副主任)及人员组成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至renshike@hist.edu.cn。
六、时间安排
本次教研室、实验室、研究室主任换届工作安排在6月24日至7月5日期间进行,各单位于7月5日前将调整任命报告及有关材料报人事处600房间,电话3040777。
人事处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