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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工勤人员(技师)填写《基本情况信息表》的通知

2014年05月22日 16:12  (点击次数:

全校各单位:

为加强职工人事管理,进一步完善工勤人员(技师)的基本信息,经研究,决定统一组织我校工勤人员(技师)填写《基本情况信息表》,现就有关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范围

我校在职在编工勤人员中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时间

所在单位收齐《基本情况信息表》后,于526日下午600前交人事处(行政楼601房间)。

三、要求

1、《基本情况信息表》应由本人认真、如实填写。

2、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做到人员不遗漏。

3、填报人员每人填写《基本情况信息表》一式二份。

4、填报人员一并提交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联系电话:3040109

附:《基本情况信息表》

 

人事处

201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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