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全校各单位:
为鼓励先进、传递爱心,弘扬正能量,推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按照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统计上报爱心单位和个人的通知》文件要求,现需对我校开展公益捐赠的爱心个人进行统计上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全体师生
二、统计期限
2020年10月17日-2021年10月17日,以两个中国扶贫日间隔作为一个统计周期。
三、统计范围
个人捐款在5万元(含物资折款)及以上,用于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发展。
四、有关要求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并于10月20日18:00前,将个人捐赠统计表(见附件)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组织部806室。电子版发至邮箱hkyzzb@126.com
附件:个人捐赠情况统计表
党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