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公共计算机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院资采-2024-40
2.项目名称:公共计算机实验室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76000.00元 最高限价:276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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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计算机实验室建设项目 |
276000 |
276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教学多媒体管理云软件65点,信创类标准系统教学开发套件12套,配套教学资源开发1套,教师桌椅2套,双联学生计算机工台128位,48口汇聚交换机2台,网络机柜1台,综合布线130位,实验室文化建设1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5.2交货(供货)及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
5.3交货地点:指定地点。
5.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5.5质保期:免费质保期不少于三年(自验收之日起)。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免费向用户提供平台升级维护、应急故障处理及其他项目相关服务。
5.6包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包段。
6.合同履行期限: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磋商截止日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评审小组同时现场网上查验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不存在不良记录(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截止日期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存在不良记录的,初步评审不通过】。
3.3供应商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评审小组同时现场网上查验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初步评审不通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09日~2024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电子邮箱。
3.方式:以网上电子邮箱方式进行获取。供应商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2574408699#qq.com(发送时将#换位@),经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将收到回函,告知缴费渠道和填写资料,供应商填写完整并缴费成功后,代理机构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版文件。不合格的供应商将告知其原因,在获取期限内可以补充后重新发送资料【递交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公章,上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可加水印)。注意事项:供应商发送邮件时标题应为(“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递交资料),为保证获取文件的顺利进行,请发送资料后及时与代理公司短信或电话通知】。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新二街靖业公元国际十二楼开标室(米诺斯酒店所在写字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至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本次磋商为现场开标,各供应商需到达磋商现场,联系方式需保持畅通。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9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新二街靖业公元国际十二楼开标室(米诺斯酒店所在写字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残疾人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对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10%,微型企业扣除10%,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10%。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详见采购文件。
2.采购代理机构对获取文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各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获取了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磋商会议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根据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本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成交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4.获取了磋商文件,而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磋商前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磋商的资格。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3-30407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雪松路公园道1号1号馆c座1207
联系人:林华斌
联系方式:178399220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华斌
联系方式:17839922092
(初审/康浩利 复审/陆宁海 终审/马新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