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鼓励和扶持大学生积极参与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创业意识,强化创业能力训练。依据学院实际,决定启动2021年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学院创业孵化领导小组指导下,各系成立创业孵化工作小组,系主任担任组长,认真组织师生,积极参与申报。
二、项目类型
1、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按照实施阶段分为训练项目和实践项目两组。
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半年至1年。
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为1—2年。
2、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按照产业行业特点分为现代农业、制造业、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社会服务、公益创业等六类。
(1)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
(3)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通讯技术等。
(4)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家政服务、交通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
(6)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注重自主性、探索性、过程性、协作性和学科性,按照“教师引导,项目驱动,兴趣使然,自由发展,能力提升”的原则,鼓励学生跨院系、跨学科或跨年级进行团队合作。
2、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与所学专业相结合项目优先。
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较强的实践动用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且必须是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4、项目团队要分工明确、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创业实践项目团队可适当增加成员)。
5、参与项目的学生需具备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对创业有浓厚兴趣;项目团队在老师指导下,发挥自主学习的积极性,能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创业计划和进行创业实践。
6、项目指导教师应在所指导领域有较强的实践能力。每人每年新增指导项目不得超过2项、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人数不超过2人,创业实践项目需要一位校外导师。
7、经评审立项的项目须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业大赛。
8、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立项:
(1)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业大赛等创业类比赛获奖项目,或是参加过相关比赛、训练或实践的项目。
(2)获得创业立项资助并顺利结题、具有继续发展或实践意义的滚动资助项目。
(3)专业技能竞赛获奖项目。
(4)已有科技作品或预期成果中有科技作品的项目。
四、申报及评审
(一)宣传动员和项目申报(2021年12月1日至12月8日)
1、各系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组织项目申报宣讲活动。申请人填写《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文件名以“创业孵化项目+系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命名,纸质版申报书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系。
2、项目申报实行项目负责人制,由项目负责人组建课题组。所有成员参加项目不得超过2项,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
3、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同时将电子材料以系为单位(文件名以“项目类别+系别+项目负责人”命名)报招生就业科,无电子版将不予受理。
(二)各系预评审和推荐申报(2021年12月9日至10日)
所有项目的申报由各系创业孵化工作小组组织预评审,所有申报项目务必组织答辩,排序推荐本系拟推荐项目,在申报材料中签署推荐意见后填写汇总表(见附件2),以系为单位报送至招生就业科。
(三)院级终审(2021年12月13日至15日)
学院创业领导小组对全院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依据综合评审情况确定项目,为项目提供场地或资金支持,并择优向上级推荐创业项目。经过学院创业领导小组综合评审完成后,将通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创业项目,项目启动。
五、立项项目数量
1、以六个教学系为单位组织申报,每个系向学院申报数量限报2项。
2、学校将组织评审,最终项目以学院评审结果为准。
六、项目管理
1、学院依据现有条件,为立项项目提供场地和必要的设备支持,优先推荐优秀项目团队参加大学生创业大赛等相关创业活动。创业类项目和有产业发展前景的创新类项目可推荐申请入驻学院孵化基地或学校大学生创业中心。
2、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团队要勇于投入实践,积极参加大学生创业大赛等创业活动,参赛和实践情况将作为项目锻炼和展示的重要内容。
3、学院公布项目后即划拨项目经费,经费使用由招生就业科监督项目团队合理使用经费。
4、项目结题要求:
(1)项目须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业大赛。
(2)训练项目重点考察项目的创业实践活动训练过程;实践项目重点考察项目的实践运营成果和效益。
(3)项目结题须提交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调研报告、创业计划书、可行性分析报告以及开发产品或软件等资料,正式发表的论文、专利和成果证明等材料,项目成果转化情况,企业融资含获得风险投资、政府专项资金支持情况等。
5、各系及指导老师要督促项目团队按计划实施项目,防止弄虚作假、管理不善造成经费使用不当、无故放弃项目等现象发生。
七、其他
1、各系要高度重视,把选拔推荐创业项目作为开展创业教育和加强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宣传、深入动员、认真审核、切实把有发展潜力的创业项目选拔出来,指导教师要为项目团队提供经常性咨询、指导及跟踪服务。
2、各系创业孵化工作小组要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内容准确、真实,保证申报质量,资格审查不符合将直接淘汰。
联系人:田潞潞 办公电话:6203001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2月1日
附件:
1、《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
2、《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