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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4日 09:41浏览量: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地方创新子项目终期总结和2023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现正式启动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我校将根据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统筹推荐申报项目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资助项目。

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二、申报要求

1.所申报项目应体现服务国家战略、聚焦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特点,有省级及以上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为依托。此外,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结合区域特点及特色学科优势,反映本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及加强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思路、举措;

(2)突出学术团队开展科研合作或人才培养的特色;

(3)能够对地区内相关专业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重点支持紧密结合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区域社会经济建设急需,以及具有前瞻性的新兴学科或交叉学科建设;重点支持职业院校的学科建设。所申报项目涵盖的一级学科专业应不超过5个。

2.国外合作单位须为国际公认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良好合作基础的。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3.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项目资助为前提。

三、项目管理

1.获批项目执行期暂定三年(2024-2026年)。省教育厅在每年年底前组织对获批项目进行年度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评估后确定下一年度是否继续资助。年度总结应包括人员录取后派出情况(如未执行或执行中遇到较大问题,需说明主要情况及原因)、派出人员在外学习情况、取得的初步或阶段性成果、典型事例、项目执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年执行计划等。如未按时提交项目执行工作年度总结,或连续两年未派出留学人员,将终止项目执行。

2.项目执行三年期满时,省教育厅组织对获批项目进行项目终期总结,并于当年年底前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终期总结应包括人员选派情况(每年录取、派出、已回国人数)、回国人员信息及去向、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按照项目预期目标逐一比对)、初步留学效益及科研成果、国外合作方对项目的评价、下一期执行计划等。通过评审的项目,如需要可继续执行三年;未通过评审或未按时提交项目总结的项目不再执行。

四、材料受理时间

请有项目申报意愿的学院于2023年6月20日前将《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并将申请书、所依托的政策文件、中外合作协议中/外文扫描件、《项目信息采集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guoji#hist.edu.cn(使用时请将#改回@),文件命名格式为“地方创新子项目+学院+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李曼  张震北   联系电话:3040139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3年5月24日

(初审/李曼  复审/杨大光  终审/冯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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